全球投资者计划(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,GIP)是新加坡面向企业主与投资者的永久居民(PR)申请途径,由经济发展局(EDB)下属的 Contact Singapore 管理。与"先持就业准证、再申请 PR"不同,GIP 申请人以经营记录或可投资资产取得资格,并通过在新加坡投资来申请 PR,获批后即以 PR 身份落地。下文所有数字均据 EDB GIP Factsheet(2025-05-05 版),以 EDB 最新文件为准;该文件开篇声明,其内容不构成对计划持续存在、申请获批或再入境准证续期获批的承诺。

GIP 的定位与参与机构

GIP 的评估方是 EDB,发批方是移民与关卡局(ICA)。申请人先向 EDB 递交申请表与证明文件并接受面谈,EDB 评估通过后由 ICA 发出原则批准(Approval-in-Principle,AIP);申请人完成投资并经 EDB 核实后,ICA 发出正式批准(Final Approval)。ICA 的 PR 申请页面也把"经 EDB GIP 的外国投资者"列为一个单独类别(ICA,2026-03-13)。

GIP 与其他路径的关键区别有三点:

  • 门槛以企业或资产规模计,而不是个人薪资;
  • 投资是获批条件的一部分,须在 AIP 后限期完成并持续维持;
  • PR 续期与经济贡献和居住挂钩,第五年须满足续期条件,见下文。

从宏观数据看,2025 年新加坡共有 35,352 人获批 PR(Population in Brief 2026,数据来源 ICA),GIP 只是其中一个类别,官方未单独公布 GIP 获批人数。

四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

申请人类别 经营或资产记录 规模门槛 持股与角色 可选投资选项
成熟企业主 Established Business Owners 至少 3 年创业与经营记录 公司上一年营业额至少 S$2 亿,且前三年平均每年至少 S$2 亿 私人公司须持股至少 30%;上市公司须为最大个人股东之一 A、B 或 C
新一代企业主 Next Generation Business Owners 属于家族企业管理团队(如 C 级高管、董事会) 公司上一年营业额至少 S$5 亿,且前三年平均每年至少 S$5 亿 直系家族持股至少 30% 或为最大股东 A、B 或 C
快速成长公司创始人 Founders of Fast Growth Companies 创始人 非上市公司估值至少 S$5 亿,且获知名风投或私募投资 最大个人股东之一 A、B 或 C
家族办公室负责人 Family Office Principals 至少 5 年创业、投资或管理记录 净可投资资产至少 S$2 亿 — 仅 C

前三类的公司须属于说明书附件 B 所列行业;成熟企业主最多可合并 2 家公司计算营业额。对家族办公室负责人,说明书将"净可投资资产"定义为全部金融资产,包括银行存款、资本市场产品、集合投资计划、人寿保单已付保费及其他投资产品,不含房地产,并保留对资产适当性的判断权。

三种投资选项

选项 投资要求 申请时须提交 投资完成时限
选项 A 至少 S$1,000 万投资于新加坡新设实体或现有业务扩张 5 年商业计划(雇用、支出与财务预测);在该公司持股至少 30% 并进入管理团队 AIP 后 6 个月内
选项 B S$2,500 万投资于一只投资新加坡公司的 GIP 指定基金 可能被要求说明在新加坡的其他商业计划;投资须从本人在新加坡注册银行开立的个人单名账户汇出 AIP 后 6 个月内
选项 C 设立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,资产管理规模至少 S$2 亿,其中至少 S$5,000 万转入新加坡并投入 EDB 指定投资(如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) 5 年商业计划(家办职能、投资领域、资产类别、地域与慈善意向) AIP 时至少 S$5,000 万已转入并留存新加坡;正式批准后 12 个月内完成指定投资部署

需要注意,说明书写明 GIP 指定基金经过评估但不代表对任何基金的背书,投资决定与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选项 C 的境外资产可计入 S$2 亿管理规模,但 S$5,000 万须实际进入新加坡。

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

  1. 递交申请:线上上传申请表 A、B、C,缴付不可退还的申请费 S$20,000,并在汇款后 1 个月内把纸本证明文件寄交 EDB。
  2. 面谈:EDB 邀请申请人面谈,评估商业计划与申请人角色。
  3. 原则批准:符合条件者由 ICA 发出 AIP,有效期 6 个月。
  4. 完成投资:在 AIP 6 个月内按所选选项完成投资,并提交投资承诺书、法定声明与银行证明等文件。
  5. 正式批准:EDB 核实后由 ICA 发出 Final Approval。
  6. 落实 PR:须在正式批准日起 12 个月内办理 PR 落实手续,随后获发 5 年期再入境准证。

说明书注明,整个申请审理约需 12 个月,前提是一次性提交齐全文件,并须通过尽职调查。外文文件须提供官方英文译本并经新加坡或文件签发国公证人公证,公证日期须在递交前一年内;以中国内地公司申请的,审计报告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名前 50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,并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持股证明。资料不全可能导致申请不被受理。

家属、父母与兵役

可随同申请的家属是:配偶,以及递交申请当日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。父母和 21 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不能作为随同家属,但可申请长期探访准证(LTVP),其有效期与主申请人的再入境准证挂钩。

兵役是有男孩的家庭必须提前评估的事项。说明书写明:以家属身份取得 PR 的男性子女须履行国民服役(National Service)义务;若配偶是主申请人,作为家属的男性也可能须服役。ICA 的再入境准证说明进一步指出,以投资者计划取得 PR 的第一代主申请人可豁免兵役,但随父母取得 PR 的男性子女须服役;未服役或未完成全职兵役就放弃或失去 PR,会对日后在新加坡工作、学习等申请产生严重不利影响。具体规则见 PR 维护,个案请向中央人力局(CMPB)或 ICA 查询。

第五年再入境准证续期条件

GIP 途径 PR 的 5 年期再入境准证能否续期,取决于第五年时的履约情况。续期申请窗口在准证到期前 3 个月开放,逾期申请会导致准证失效。

续期档次 选项 A 选项 B 选项 C
共同前提 已履行选项 A 投资条件 已履行选项 B 投资条件 已履行选项 C 投资条件
5 年续期(两项须同时满足) 公司雇用至少 30 名员工(至少一半为新加坡公民),其中至少 10 名为新增;且本人或全部 GIP 家属在新加坡居住超过一半时间 维持 S$2,500 万基金投资;且满足同一居住条件 家办新增雇用至少 5 名家办专业人员(至少 3 名公民),维持 S$5,000 万指定投资;且满足同一居住条件
3 年续期(二选一) 雇用条件或居住条件 维持投资或居住条件 雇用与维持投资条件,或居住条件

说明书补充:家办 5 名专业人员须担任法律、税务、投资或慈善相关职能的顾问或董事职务;若投资于已有的新加坡公司或家办,只计算递交申请之后的新增雇用。

选项 C 与单一家族办公室:只看移民条件

选项 C 要求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(Single Family Office,SFO),但 GIP 的移民条件与家办的税务激励、监管要求是三套独立规则:

  • 移民条件:即上文的资产规模、指定投资、雇用与居住要求,由 EDB 与 ICA 管理;
  • 基金税务激励(如所得税法第 13O、13U 条相关安排):由 MAS 与 IRAS 管理,条件另行规定,方案结构见姐妹站 hnwsolution.sg 家族办公室板块;
  • 监管框架:MAS 宣布单一家族办公室牌照豁免新框架自 2026-06-15 生效,合资格 SFO 须通知 MAS、在 MAS 持牌银行开户并提交年度申报,存量 SFO 过渡期至 2027-06-15(MAS,2026-06-11 发布)。

常见误区包括"投了钱就能拿 PR"(投资只是条件之一,申请须经面谈、尽职调查与综合评估)、"GIP 拿到 PR 后不用在新加坡住"(续期明确设有居住条件)、"家办设立了就自动享受税务优惠"(税务激励须另行申请并满足条件)。GIP 涉及大额资金跨境,资金来源与财富来源须经得起尽职调查,中国内地居民还须遵守境外投资与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。需要结合家庭与企业情况梳理是否适合 GIP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;本站不代办移民申请,也不对审批结果作任何承诺。

资料来源与日期

  1.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Factsheet — 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(EDB) · 2025-05-05
  2. 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— Immigration & Checkpoints Authority (ICA) · 2026-03-13
  3. Notes – Application for Re-Entry Permit(National Service paragraphs) — Immigration & Checkpoints Authority (ICA) · 2023-02
  4. Revised Framework for Single Family Offices to take effect on 15 June 2026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6-06-11
  5. Population in Brief 2026 — Strategy Group, Prime Minister's Office(数据来源 ICA、DOS) · 2026-09